永利69193com行风建设考核细则(2010年元月1日修改稿)
- 日期:2010/8/6 16:10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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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利69193com行风建设考核细则
(2010年元月1日修改稿)
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“东中医2007[46]《永利69193com行风建设督查方案》”,特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 医院成立“永利69193com行风建设考核小组”,组长:雷耀晨,副组长:朱凤鸣、程华、孙幸波,成员:汪震宇、林同贵、符成杰、徐平、崔同云、王晓静、梅春林。
第三条 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,开展相关工作的督查。各有关部门的督查和考核每月至少开展一次,医院的督查和考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。
第四条 各科科主任、护士长为本单元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。
第五条 各科科主任、护士长积极配合医院的各种活动,组织本单元的学习、活动,做好活动记录,每缺一次扣科主任或护士长50元、本单元200元,自主开展的有创意的服务举措,经确认则奖励科主任或护士长50元、本单元200元。
第六条 发生一次院级投诉,经查实并明确责任者,处罚当事人100元,当事人不明的,则处罚到科室领导或科室。
第七条 发生一次院级以上投诉,经查实并明确责任者,处罚当事人200元,并参照医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第八条 发现拿取红包、收受回扣的,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第九条 每收到一次病员赠送的锦旗、镜匾或在相关媒体上受到正面报道,奖励当事人20元。
第十条 取得医院以上各级表彰的,按医院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奖励。
第十一条 按时上、下班,每查到一次迟到、早退的,扣20元。每查到一次不在岗(包括串岗、聊岗、无故旷工)的,扣当日工资及奖金。
第十二条 在指点区域内违规吸烟者,每发现一次处以20-50元的罚款,年内屡犯不改达五次以上者,取消科室或个人年终评优、评先。
第十三条 发现一次胸牌未佩戴的,扣20元。
第十四条 发现一次服务窗口人员照片未公示的,扣50元。
第十五条 每查到一次“医患道德公约”未签名、医患沟通未进行的扣20元,如在上级部门督查中发现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0元,科室负责人负相应的连带责任。
第十六条 对不能及时上缴医院下发的各种表格、材料的,扣科室100元,科室负责人20元。
第十七条 对无故不能按时参加医院各种学习、会议的,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扣当事人20元。
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。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永利69193com行风建设考核小组。